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c112053-2022014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外包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类 别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外包 | 服务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 60.00万元 (含税总金额)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
2.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五、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近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7.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报价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01 月 13 日起至2023年 01 月 19 日(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江灵北路与凤凰大道交汇处明珠湾综合服务中心南区1楼110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至2023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评审时间:2023年 0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江灵北路与凤凰大道交汇处明珠湾综合服务中心南区1楼110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邮编: 510000
十三、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④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glzb.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0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