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委托,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01051-2021008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设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05.00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投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各包组兼投不兼中;若同一个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多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中标顺序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中标顺序进行确定。
五、合格的投标人: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只接受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
(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 06 月 25 日至2021年 07 月 01 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glzb.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07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至2021 年 07 月 15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 07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06 月 24 日
附件一:
声明函
本公司参与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现特此声明本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