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国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1220510061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国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类 别 |
数 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国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类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204.91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咨询相关经营范围;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投标人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无需重复注册。】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
7月
8日起至2017年
8月
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开标室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年
8月
2日
14时
00分 至2017年
8月
2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
8月
2 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沙路1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20-849080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3640016
传 真:020-83640016
联系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邮编:
510030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